全体教职工:
因个人所得税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以当应纳税所得额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后,预扣税率会相应提高。本月部分职工的预扣税率从3%提高到10%,甚至从10%提高到20%,导致本月个税预扣额增加,工资实发金额减少。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式详见附表。
附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名词解释:
累计收入:纳税年度内所有收入(如11月用于计算个税的总收入=(1-10月工资+1-10月绩效)
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6万元/年
累计专项扣除:个人缴纳的保险及公积金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
遵义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