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国家税务总局在个税App已就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设置专栏,请各位教职工按照要求通过个税App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尽快办理汇算清缴,建议在4月底前完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别提醒:新出台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清缴多退或少缴税款,主动改正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如有此类情况,请前往新蒲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
贵州省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财务处:0851-28609590
财务处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