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就有关业务事项作如下工作提示:
一、合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等上级部门对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的要求,预算执行率须在6月底达到年初预算的50%(本科提质扩容专项达到70%),9月底达到年初预算的90%。为保证学校预算执行合理、有序,避免年终突击花钱,请各学院、各部门将已完成的经济业务事项尽快完善审批手续,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二、经济业务事项须及时报销
按照审计工作要求,“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特别是跨年报销问题。为保证经济业务事项及时入账,财务核算及时、合规、完整反映学校经济运行状况,请各学院、各部门严格按照当年的发票当年内报销,遇特殊情况的须在经济业务完成后3个月内办理报销业务。自2025年9月1日起,财务处将不再接受发票开具日期超过3个月的经济业务报销。
三、报销业务受理时间
为保证经济业务准确入账,确保所有资金及时安全有序与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并最终完成支付,财务处将在每个工作日下午4点以后不再受理报销业务。请各学院、各部门在以下工作时间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其中,每周五下午财务处集中开展业务学习,请尽量避开此时间段。
财务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