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黔财行〔2024〕19号)和最新修订的《遵义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遵财行〔2025〕72号),现对往返贵阳出差报销事宜做出以下调整,即日起执行。
1.往返贵阳城际间交通费取消包干,改按凭票据实报销,纸质车票或电子发票均可。
2.贵阳市区住宿费标准限额调整: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70元/人/天,其余人员370元/人/天。
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部门差旅费年度预算执行中一律不得追加,请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安排部门公务出差,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