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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义医科大学党建活动经费报销的相关通知
2021-04-20   审核人:

财务处针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解读与梳理,从2020年4月22日起组织举办的党建活动,按以下要求进行报销:

一、所有报销项目(包含伙食费)均凭票报销。

二、不得将活动组织委托给旅行社等其他单位。

三、伙食费,属于出差范围的,参照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不属于出差范围,一天仅一次就餐的,按人均伙食费不超过40元的标准凭票据实报销;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四、讲课费,参照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租车费,大型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型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

六、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七、资料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

八、未尽事宜参照《贵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遵义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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