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项目学生劳务费发放工作,提高财务报销审核工作效率,财务处决定即日起调整科研项目学生劳务费申报途径,改由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发放,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
原通过遵义医科大学OA办公系统或者遵义医科大学财务处网页“网上报账网上审批系统”申报科研项目学生劳务费发放的,即日起请通过学校内网登录“http://10.8.1.126/dlpt/”或者登录财务处网页“网上报账网上审批系统”使用“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申报发放。登录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为确保使用安全,请务必修改初始密码。
二、申报准备工作
通过新系统申报发放学生劳务费可通过手动或模板导入方式填报有关信息。填报必备信息:学生姓名、学生学号、工作内容、手机号、学生科研劳务费(即发放金额)、发放所属年月期间。完成以上信息填报后,学生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由系统自动关联带出,请认真核对银行卡号,如不一致的,可手工录入正确银行卡号,请务必使用农行卡,否则无法发放学生劳务费。
三、科研经费项目使用管理
为严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科研经费项目网上报销、申报学生劳务费发放不得授权学生操作。如确实存在科研项目负责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将科研经费项目委托他人管理的情况,即日起请科研项目负责人通过校内网登录“http://10.8.1.126/dlpt/”或者财务处网页“网上报账网上审批系统”登录后使用“负责人操作-项目授权管理-系统列表-申报系统”进行授权;校外科研项目负责人(即无工号人员)请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062299@qq.com,纸质版原件交至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否则将影响学生劳务费发放。
四、学生劳务费发放审核流程
1.小于等于5000元的,经费负责人提交并审核→会计审核;
2.大于5000元小于等于10000元的,经费负责人提交并审核→科技处签字、会计核算科科长审核→财务处长审核→会计审核
3.大于10000元小于50000元的,经费负责人提交并审
核→科技处签字、会计核算科科长审核→财务处长、分管科技处校领导审核→会计审核
4.大于等于50000元的,经费负责人提交并审核→科技
处签字、会计核算科科长审核→财务处长、分管科技处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核→会计审核
科研项目学生劳务费线上审批试运行初期,实行线上审批和线下审批两种方式并行,试运行期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选择线上审批时,线上审批流程执行完毕后将《学生劳务费发放表》纸质版投递至财务处即可;若选择线下审批,需要提交按照以上审批程序签字的纸质原始凭证报销单和《学生劳务费发放表》后,方可将票据投递至财务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28609590/28643882(申报咨询/审核)
28643886(系统技术支持)
遵义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