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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启用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的工作通知
2023-11-21   审核人:

各部门、各学院:

为规范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提高财务报销审核工作效率,财务处决定即日起启用校外人员劳务网上申报模块,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发放给校外人员的劳务费(如评审费、讲座费、编审费等)。校外人员是指不在我校取得工资薪金的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校本部在籍学生。

二、申报途径

即日起请通过学校内网登陆“http://10.8.1.126/dlpt/”或者通过财务处网页点击“网上报账网上审批系统”登录“网上申报管理系统”选择“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进行申报。

三、申报准备工作

使用“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时,务必先进行“校外人员信息采集”,采集完成后,在进行“校外人员劳务申报发放录入”时相关信息会自动带出。校外人员信息采集必备: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银行卡号,必须为发放对象本人银行卡,如果非农行卡,是否跨行请填写“是”,同时还须提供开户行名称,开户行所在省份。如为国外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号码,国籍/地区、出生地、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手机号。所填信息须准确无误,否则系统会提示错误,如出现提示为校内学生,但实际已毕业的情形,请联系财务处核实人员状态。

四、经费使用

进入“校外人员劳务申报”模块发放录入时请先选择“经费类型”再选择“经费项目”,如校外专家讲座费、评审费,请选择“技术服务专家绩效”项目。“经费项目”选择可以通过关键词检索,如无相应项目,请选择项目名称为“其他-其他”,编号为“0185001”的项目。

五、提交方式

提交方式分为“线上审批”或“线下提交”。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发放校外人员劳务费可实现全流程线上审批,科研项目负责人可选择线上审批或线下提交,科研项目选择线上提交的,请务必上传完整的附件凭证(如专家劳务费应上传包含专家专长领域、职称职级、咨询时长等信息的附件);其他项目经费暂时只能选择线下提交(线下审批)方式。

六、完成审批

完成线上审批或线下提交后请打印生成流水号的劳务费发放表,并携带相关附件到财务处3-6号窗口办理。

七、补充说明

附院代管院系发放校外人员劳务费时(如附属医院在岗职工监考费等),请先行与会计核算科(联系电话:28643882)联系协商完善发放审批手续。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28609590(申报咨询)

                   28643882(申报审核)

                       28643886(系统技术支持)

                       28643880(学生状态核实)



遵义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附件: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校外人员劳务发放模块).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申报系统常见错误解决方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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