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021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集中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凡列入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1)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无论金额大小,统一由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采办)进行采购。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提出详细合理的采购需求,并完成《遵义医科大学采购申报表》或《遵义医科大学限额以下采购申报表》(设备处网页可下载)等相关手续的填报工作。
三、招采办受理后,根据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暂行办法》(黔财采〔2021〕10号)文件(见附件2)要求,执行采购。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工作中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招采办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28643651
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